关于征集中共江孜分工委陈列馆
文物史料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文化和发展红色旅游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用好江孜县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发展红色旅游,激发各族群众爱国热情。在日喀则市文化(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江孜县委、政府拟计划挖掘中共江孜分工委时期的红色故事,建设“中共江孜分工委陈列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文物史料,公告具体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亲历、见证中共江孜分工委时期,革命前辈解放江孜、发展江孜的故事。提供亲历、见证相关人员的联系信息。 2.提供中共江孜分工委时期反映江孜干部群众、军民团结、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亲历、见证中共江孜分工委老前辈或其子女的口述史。 3.有关中共江孜分工委时期的其他文物史料。反映中共江孜分工委的其他文献史料、艺术创作,见证中共江孜分工委的文物,有代表性意义的其他物品。 二、征集类别 1.革命活动类。文件、布告,电报文稿,讲话、题词、留言、签名,锦旗横幅、标语传单、宣传品,报纸、刊物,民谣、诗词诗歌,古本画册、历史图书,纪念册、纪念文集、手稿、工作笔记、传记、回忆录选辑、纪实作品,信函,统计表册、请战书、入党申请书、革命遗址资料,历史照片等。 2.军事作战类。地图、战斗要图,电报原件、复制件,命令、通报、总结、报告,人员名册,通讯器材、战斗装具、医疗器械,作战物资、装备,人民群众参战支前工具等。 3.图片影像类。中共江孜分工委时期照片、底片、录音、录像。 4.人物类。亲历、见证中共江孜分工委时期老前辈人物肖像、历史照片,军装、军衔、胸章、臂章,个人传记、战斗日记、阵中日记、历史资料,战斗、工作和生活用品等。 5.荣誉证章类。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牌匾、会标,勋章、徽章、奖章,证书、奖状、通令、喜报,代表证、出席证,纪念品、慰问品等。 6.其他。历史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其他有历史或展陈价值的物品等。 三、征集方式 提倡和鼓励无偿捐赠,以无偿捐赠为主,借展、提供复制品或复印件、收购等方式为辅。 1.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登记入藏并颁发捐赠证书,在馆内专设捐赠文物名录互动屏,以答谢捐赠者,并录入捐赠者姓名、捐赠文物图片和捐赠时间。 2.借展。如捐赠原件有困难,可通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借展形式暂存中共江孜分工委陈列馆,并尽可能提供简要文字说明(文物背景资料与价值)。借展文物属寄存形式,所有权不变,在保证文物资料完好情况下对其进行展览,文物持有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取回文物。 3.提供复制品或复印件。收藏者不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史料,可提供复制品,或提供原件由我馆负责复印,原件保留原状归还提供者。复制品或复印件展出时,注明原件出处和提供者姓名。 4.收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予以收购。 5.对于提供文物或史料的个人或单位,今后若需再利用其文物、史料,我馆将提供便利。 6.热忱欢迎向我馆提供征集线索,对于热心支持、协助征集者,我县将颁发荣誉证书,并适时举办捐赠仪式。 四、征集要求 1.保证中共江孜分工委时期工作事迹、文物史料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捐赠者或提供者、转让者需保证文物史料来源的合法性,并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方面提供文字说明。 3.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文物史料、授权书不宜现场交接时,双方协商一致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普布旦增 18289090518 曾毅 18289121219 电子邮箱:jzxwgj@126.com 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文化和旅游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为第一期,此后长期有效。 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踊跃捐赠或提供征集线索。